鹽城
  2013年7月2日,因與妻子發生口角,瞿某竟當著13歲女兒的面,連刺妻子二十餘刀,致妻子當場死亡。這起在鹽城大豐轟動一時的殺妻案,6月17日在鹽城市中級人民法院宣判,瞿某犯故意殺人罪,判處死刑,緩期二年執行,剝奪政治權利終身,並處罰金人民幣三千元。通訊員 閆發軒
  現代快報記者 薑振軍
(原標題:當著女兒面捅死妻子,被判死緩)
arrow
arrow
    全站熱搜

    ok54okbvcl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